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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医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1月09日 15: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5:4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南二环路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先生 8351629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非 0591-87385992

项目概况

医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TP-2023-025

项目名称:医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是否允许进口

主要技术

参数

数量

最高总价限价

(万元)

1

1-1

医院环境自行监测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

(福州院区最高限价6万元,闽清院区最高限价4万)

 

合同履行期限:福州院区:2023年12月1日-2024月11月30日闽清院区:2024年3月1日-2024月11月30日具体详见谈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资格承诺函:1、报价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8)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报价人可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报价人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卢先生 8351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胡非 0591-8738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非

电 话:  0591-873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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