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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关于“2020年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 9:19:43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创建于1953年,现址在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毗邻南大门和海峡奥体中心,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市级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35人,现有在编职工541人。长期以来,我院担负着全省精神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内工作人员,共计划2个岗位招聘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事宜

时间: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

地点:福州海峡会展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大道198号)

现场招聘:报名活动、组织资料审核。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面试及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0年2月3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20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在职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招聘方式

“2020年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公开招聘进行面试的岗位,经报名统一组织资格审核、面试,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与本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待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信息于1月下旬发布在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发布福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聘后续通知发布在本单位官方网站。

六、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七、考试

硕士及博士岗位需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60分,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本单位官网公布。

(一)面试

1、硕士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答辩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

4、每组面试评委采用“6+1”模式,评委小组组长为各单位评委1名,其余6名为外单位评委。面试评委由各单位在面试前一天随机抽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领导中随机抽取1名担任,其余评委从福州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不含用人单位及县、区评委)中分专业随机抽取6人。

5、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7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5)。

6、面试前将依据招聘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机构、面试评委组成以及监督纪律要求等。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7、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二)面试考核

1、博士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

2、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至少5名),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考核,综合考量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经历、业务能力后,填写考核表并评分。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签定就业协议

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与本单位现场(或面试当天)签定就业协议,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因故自行放弃签定就业协议资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考察

(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三)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十、聘用

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6206  

联系人:赵女士、陈先生

十二、有关事项

(一)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者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招聘过程材料留存备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516071。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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