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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 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场地评估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6/2/6 9:20:34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

食堂场地招租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

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场地评估调研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项目等需进行场地评估,欢迎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地址:

福州院区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闽清院区: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1: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福州院区食堂位于食堂楼一至二层,占地面积793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闽清院区食堂7号楼一层,占地面积3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二)项目2: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位于7号楼边,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充电桩点位40个左右。

(三)两项合计最高限价2000元,请分项报价。

三、联系电话:项目1:福州院区0591-63069941 

项目2:闽清院区0591-2233218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26——2026210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首选),邮寄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总务科。

报名要求纸质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密封)

1、单位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报价函。

备注:以上材料(密封件)均加盖公章,提交前请自行检查、核对,如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提交错误,视为无效,总务科不再另行通知。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6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