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我院需招聘1名心理治疗师。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乐于奉献。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毕业;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
3、取得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4、热爱心理治疗工作。
报名时间:即日(周一至周五)起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各一份。
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门诊大楼四层政治处
联系电话:83516206
交通:乘公交6路、11路、18路、47路、81路、126路、302路、311路和316路到省精神卫生中心站下往前50米即到。